论信用管理在现代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现代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伦理核心思想,是强调企业发展要与社会、资源和环境和谐一致,而社会则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现实环境。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和加入WTO的大好形势下,“诚信”道德是企业在生产与经营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的一条社会伦理规范和经营准则。因为信用机制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信用则是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黄金规则。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对社会和企业而言,不仅要充分认识到“诚信”原则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更要加强“诚信”经营道德建设。 从促进现代企业“诚信”经营建设的外部条件来看,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能否做到诚实守信的关键在于有效的约束和监督、管理机制。随着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的继续推动,原有体制下所形成的“政企不分”的痼疾有望得到根本医治;而政府与企业利益关系的转变会大大有助于解决“政府权力进入市场”、“地方保护主义”等影响“诚信”经营建设的问题。同时,由于加入WTO的有力促进,我国明显加强、加快了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制建设。 对企业自身来说,加强信用机制建设是一项基础工作。
这里可以从两个方面努力:一方面加强“诚信”经营观念教育与培训。许多先进工业国家的经验表明,企业的经营信用道德与伦理观念是可以被培训出来的。另外,企业主要经营者是企业的“信用道德标竿”,同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能否以身作则对于企业提高信用道德水准也极为重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所获的信用道德观念与企业管理层的行为伦理表现不一致,极为重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所获的信用道德观念与企业管理层的行为伦理表现不一致,极易造成员工认识失调,这对于“诚信”经营道德水平的提升也是非常不利的。
另一方面,企业从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考虑,从树立良好的企业信用形象考虑,应该强化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并执行企业信用守则,树立规范的“诚信”经营观念,自觉提升“诚信”经营标准与水平。从世界范围来看,大多数成功的欧洲、美国和日本的企业都制定有其规范的信用守则。信用守则不同于常识观念中的员工手册,其内容主要是涉及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如员工、消费者、股东、政府、社区、社会大众等)的信用责任关系,以及公司的信用经营理念与道德理想。虽然其未必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是信用守则在很大程度上会反映并影响企业的文化与企业的实际运行行为。对企业而言,制定信用守则并执行是属于企业最高层次的问题,因为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生存的基本意义及企业行为的基本方向。
近些年来,美国企业纷纷实现了“诚信”经营的内部制度化,这是一种现代企业信用管理典型的表现形式。其主要做法就是优先制定“诚信”经营行为规范。 企业“诚信”经营有助于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市场经济秩序是以自由竞争、公平交易为基本规则,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改革开放数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只有在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下,市场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企业有了良好的“诚信”经营观念,就会自觉承担诚实守信的责任和义务,从“诚信”的角度出发去规范自己的行为。
加快“诚信”原则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是当务之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管理的运作方式是以制度、法规为中心而辅以个人伦理道德的。但是,诚信原则由于从根本上只是一项道德规则,在内容上极为概括抽象,可以说只是一“白纸规定”没有法律约束与规范,“诚信”原则往往流于形式和失去人们对其应有的尊重。因此,加强“诚信”原则的制度建设、法制建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通过将“诚信”原则直接引入法律给予明文规定,对于加强依法治国,促进企业“诚信”经营观念的树立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企业作为经济实体,需要追求利润最大化,但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员,也是一个伦理实体,必须在生产与经营活动中“诚信”经营并积极加强“诚信”道德建设,这不仅对社会有利,对于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也是有利的,而且,从长远发展趋势来看,也是一种历史发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