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罗乡积极推进村级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松罗乡 黄建清
松罗乡辖区19个行政村,今年以来该乡围绕“平安松罗、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本着以“狠抓综治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提升综治工作水平”的原则,狠抓了村级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整合资源,使各方力量形成合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深化综治工作建设,该乡今年根据辖区各村综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把握市综治委提出的综治工作要求,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村级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深入调研,党政齐抓。
年初,该乡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村级综治工作建设情况调研组,抽调相关人员,明确调研任务,印制调研表格,全面深入到各村调查了解治保、调解、护村队、等村级有关综治组织建设的基本情况。通过调查发现,存在村级综治组织不规范、机制不健全、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问题,综治工作实绩不明显。为此,该乡党委、政府专门出台了相关文件,建议各村以两委会的名义向乡党委、政府进行申报,由乡综治办负责对各村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审核,对认为不适宜担任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建议村两委会重新调整再申报,经再审核无异议的,统一报经乡党委、政府核定后,以乡党委、政府名义下文批复。
二、健全组织,规范运作。
该乡在各村统一建立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将村综治协管员,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妇女主任、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或其他村两委会成员吸纳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治协调室,由治保主任或调解主任兼任协调室主任。村级综治组织在业务上接受乡综治办的指导,围绕“抓基础、抓防范、抓落实、抓服务”的目的,充分发挥“维护稳定、治安管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四大职能,积极做好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归正人员帮教、流动人口管理和护村巡逻等工作。同时,对村级综治组织在硬件和软件建设上也进行了规范,确保各项综治工作正常运行。在硬件建设上,各村综治协调室均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用具,有必要的调解场所和标记标牌,并将有关工作职责和制度上墙;在软件建设上,规范了各类基础台帐资料,健全了综治协调室主任、综治协调室工作、综治信息员报告、护村巡逻队工作、调解工作和学习例会等各项职责和制度。
三、以人为本,严抓队伍。
筑牢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夯实“第一道防线”的关键在于要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去干事。为此,该乡党委、政府在村级综治组织队伍建设上动足了脑筋。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对村级综治组织建设的领导。各村把一批人品正、有威信、肯干事、热心综治工作建设的党员吸收到村级综治组织中;对村级党组织力量薄弱和班子问题较多的村,由乡党委下派乡干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如山界村支书由乡村建站林德兴同志兼任),确保村级综治组织建设有效推进;对建立村级综治组织认识不到位的少数村干部,通过联村、驻村干部分头进户谈心等工作,提高村干部对村级综治工作建设的认识。同时,乡党委、政府明确把村级综治组织建设的成效作为考核村两委会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二是调整和充实治保、调解队伍。明确村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需承担调解职责,协助治保、调解主任进行调解;还大胆聘用部分女性担任义务调解员,在调解婚姻家庭等方面矛盾纠纷时,起到了积极作用,成效明显;还聘用了一些热心综治工作且有较高文化素质的离(退)休干部、教师担任义务调解员。三是选好治保、调解主任。在选择治保、调解主任人选时,必须符合“四条”标准,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熟悉并热心于综治工作、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对个别工作责任心不强,经常外出务工、经商,群众评价不高的治保、调解主任进行了调整,提高了队伍素质。